依內政部公益勸募條例施行細則第六條規定,於勸募活動結束後,勸募團體需將勸募字號之捐贈者之名稱或姓名、捐贈財物、捐贈年月及捐贈用途於本會網路徵信公開。
感謝所有捐款人支持龍巖慈善基金會辦理公益事業,依財團法人法第25條規定,除捐款人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外,本會須主動公開捐款人姓名及捐款金額。如將來想變更徵信名稱或有任何捐款問題請電郵Email至龍巖慈善基金會信箱【charity@lyls.com.tw】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