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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事故 】急難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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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以生命關懷與生命教育為發展核心,期望提供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受難者家庭更長遠的協助,特訂定本急難救助方案來協助因事故以致生活陷入困境及失親學子渡過難關,提供緊急救助或短、中、長期扶助,以達成階段性經濟扶助目標,給予更長遠的持續關懷與後續協助,陪伴這些家庭一起走過艱難時刻。

對象:

2021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意外事故受難家庭。

協助標準說明:

  1. 喪葬補助:
    1.  禮儀服務:依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義助殮葬申請辦法辦理。
    2.  塔位服務:屬中低收入戶,可提供龍巖蓮園生命紀念館」指定塔位協助。
  2. 醫療補助:受難者無力負擔醫療自付額費用者(包含事故當下就醫/住院醫療費用以及未來可能發生的復健等長期醫療協助),須提供醫療費用單據。
  3. 緊急生活扶助:受難者為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因事故(罹難或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4. 就學補助:受難者因本事故致無法負擔就學中子女之學費。
  5. 悲傷輔導:可由本基金會協助轉介適當醫療機構,或提供相關協助。
  6. 以上申請,受補助者須為2021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發生重大意外事故的受難家庭直系血親並同意本會及轉介單位為救助評估及後續業務執行,進行電話訪問、家庭訪查、拍照、錄音、錄影或其他形式之個人資料蒐集,並於本社會救助金申請之目的與範圍內蒐集、處理或利用申請人個人相關資料,如申請人不同意提供前述個人資料或故意提供不實個人資料者,將不予受理申請,通過救助者,本基金會將依國稅局規定通報所得。
  7. 通過審核提供短、中、長期扶助者,該扶助金並非定額,將視個案情況進行浮動性調整以符合實際需求,調整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扶助期延續多久及何時結案。扶助期間本基金會如發覺受扶助人有不實、欺騙或其他惡意情事,將立即停止補助。

申請程序:

  1. 申請人下載並詳實填寫  急難救助金申請表
  2. 請申請人詳實填寫本專案申請表,其中「重要通知」欄請申請人仔細閱讀本基金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須告知申請人的事項,請申請人簽名或蓋章以示同意,無簽名或蓋章者恕不接受申請。
  3. 申請人請針對面臨的困難,提出書面證明以資佐證,如有以下文件者,請儘量檢附,將有助於審查(正副本皆可)。
  1.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含受難者在內之戶籍謄本)。
  2. 申請人存摺封面(請確定非法院強制扣款帳戶、救助專戶或靜止戶)。
  3. 受難者(或直系血親)之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證明。
  4. 受難者之重大傷病核定通知單、身心障礙手冊。
  5. 申請人或受難者之國稅局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6. 申請人或受難者之國稅局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7. 受難者之醫師診斷證明書及醫療、看護、安養費等較大額花費收據。
  8. 受難家庭之受災證明。
  9. 申請人或受難者之租屋合約書。
  10. 受難者撫養子女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11. 喪葬補助(依龍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義助殮葬申請辦法辦理)
  12. 可資證明困境之其他文件證明。

本基金會人員通知補件時,請申請人儘速補齊,本基金會得視個案於必要時先予補助,證明文件後補,申請表及檢附資料皆不予退件。

  1. 填寫完本專案申請表、檢附所需文件後,請以掛號寄至本基金會辦事處提出申請(個案如有緊急扶助需求情形,必要時可先透過傳真提出申請,正本資料後補)。
  2. 本基金會保留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專案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公告於本基金會網站。

 龍巖慈善基金會【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事故】急難救助申請辦法

 龍巖慈善基金會【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事故】急難救助申請表